(一)質量檢驗的定義
(1)檢驗就是通過觀察和判斷,適當時結合測量、試驗所進行的符合性評價。對產品而言,是指根據產品標準或檢驗規程對原材料、中間產品、成品進行觀察,適當時進行測量或試驗,并把所得到的特性值和規定值作比較,判定出各個物品或成批產品合格與不合格的技術性檢查活動。
(2)質量檢驗就是對產品的一個或多個質量特性進行觀察、測量、試驗,并將結果和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每項質量特性合格情況的技術性檢查活動。
(二)質量檢驗的基本要點
(1)一種產品為滿足顧客要求或預期的使用要求和政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都要對其技術性能、安全性能、互換性能及對環境和人身安全、健康影響的程度等多方面的要求做出規定,這些規定組成對產品相應質量特性的要求。不同的產品會有不同的質量特性要求,同一產品的用途不同,其質量特性要求也會有所不同。
(2)對產品的質量特性要求一般都轉化為具體的技術要求在產品技術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和其他相關的產品設計圖樣、作業文件或檢驗規程中明確規定,成為質量檢驗的技術依據和檢驗后比較檢驗結果的基礎。經對照比較,確定每項檢驗的特性是否符合標準和文件規定的要求。
(3)產品質量特性是在產品實現過程形成的,是由產品的原材料、構成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如零、部件)的質量決定的,并與產品實現過程的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設備能力甚至環境條件密切相關。因此,不僅要對過程的作業(操作)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合格上崗,對設備能力進行核定,對環境進行監控,明確規定作業(工藝)方法,必要時對作業(工藝)參數進行監控,而且還要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判定產品的質量狀態。
(4)質量檢驗是要對產品的一個或多個質量特性,通過物理的、化學的和其他科學技術手段和方法進行觀察、試驗、測量,取得證實產品質量的客觀證據。因此,需要有適用的檢測手段,包括各種計量檢測器具、儀器儀表、試驗設備等等,并且對其實施有效控制,保持所需的準確度和精密度。
(5)質量檢驗的結果,要依據產品技術標準和相關的產品圖樣、過程(工藝)文件或檢驗規程的規定進行對比,確定每項質量特性是否合格,從而對單件產品或批產品質量進行判定。
(三)質量檢驗的主要功能
(1)鑒別功能
根據技術標準、產品圖樣、作業(工藝)規程或訂貨合同的規定,采用相應的檢測方法觀察、試驗、測量產品的質量特性,判定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這是質量檢驗的鑒別功能。鑒別是"把關"的前提,通過鑒別才能判斷產品質量是否合格。不進行鑒別就不能確定產品的質量狀況,也就難以實現質量"把關"。鑒別主要由專職檢驗人員完成。
(2)"把關"功能
質量"把關"是質量檢驗zui重要、zui基本的功能。產品實現的過程往往是一個復雜過程,影響質量的各種因素(人、機、料、法、環)都會在這過程中發生變化和波動,各過程(工序)不可能始終處于等同的技術狀態,質量波動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必須通過嚴格的質量檢驗,剔除不合格品并予以"隔離",實現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產品組成部分及中間產品不轉序、不放行,不合格的成品不交付(銷售、使用),嚴把質量關,實現"把關"功能。
(3)預防功能
現代質量檢驗不單純是事后"把關",還同時起到預防的作用。檢驗的預防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通過過程(工序)能力的測定和控制圖的使用起預防作用。無論是測定過程(工序)能力或使用控制圖,都需要通過產品檢驗取得批數據或一組數據,但這種檢驗的目的,不是為了判定這一批或一組產品是否合格,而是為了計算過程(工序)能力的大小和反映過程的狀態是否受控。如發現能力不足,或通過控制圖表明出現了異常因素,需及時調整或采取有效的技術、組織措施,提高過程(工序)能力或消除異常因素,恢復過程(工序)的穩定狀態,以預防不合格品的產生。
②通過過程(工序)作業的首檢與巡檢起預防作用。當一個班次或一批產品開始作業(加工)時,一般應進行*檢驗,只有當*檢驗合格并得到認可時,才能正式投產。此外,當設備進行了調整又開始作業(加工)時,也應進行*檢驗,其目的都是為了預防出現成批不合格品。而正式投產后,為了及時發現作業過程是否發生了變化,還要定時或不定時到作業現場進行巡回抽查,一旦發現問題,可以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③廣義的預防作用。實際上對原材料和外購件的進貨檢驗,對中間產品轉序或入庫前的檢驗,既起把關作用,又起預防作用。前過程(工序)的把關,對后過程(工序)就是預防,特別是應用現代數理統計方法對檢驗數據進行分析,就能找到或發現質量變異的特征和規律。利用這些特征和規律就能改善質量狀況,預防不穩定生產狀態的出現。
(4)報告功能
為了使相關的管理部門及時掌握產品實現過程中的質量狀況,評價和分析質量控制的有效性,把檢驗獲取的數據和信息,經匯總、整理、分析后寫成報告,為質量控制、質量改進、質量考核以及管理層進行質量決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據。
質量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進貨驗收的質量情況和合格率;
②過程檢驗、成品檢驗的合格率、返修率、報廢率和等級率,以及相應的廢品損失金額;
③按產品組成部分(如零、部件)或作業單位劃分統計的合格率、返修率、報廢率及相應廢品損失金額;
④產品報廢原因的分析;
⑤重大質量問題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意見;
⑥提高產品質量的建議。
(四)質量檢驗的步驟
(1)檢驗的準備。熟悉規定要求,選擇檢驗方法,制定檢驗規范。首先要熟悉檢驗標準和技術文件規定的質量特性和具體內容,確定測量的項目和量值。為此,有時需要將質量特性轉化為可直接測量的物理量;有時則要采取間接測量方法,經換算后才能得到檢驗需要的量值。有時則需要有標準實物樣品(樣板)作為比較測量的依據。要確定檢驗方法,選擇精密度、準確度適合檢驗要求的計量器具和測試、試驗及理化分析用的儀器設備。確定測量、試驗的條件,確定檢驗實物的數量,對批量產品還需要確定批的抽樣方案。將確定的檢驗方法和方案用技術文件形式做出書面規定,制定規范化的檢驗規程(細則)、檢驗指導書,或繪成圖表形式的檢驗流程卡、工序檢驗卡等。在檢驗的準備階段,必要時要對檢驗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和考核,確認能否適應檢驗工作的需要。
(2)測量或試驗。按已確定的檢驗方法和方案,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定量或定性的觀察、測量、試驗,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結果。測量和試驗前后,檢驗人員要確認檢驗儀器設備和被檢物品試樣狀態正常,保證測量和試驗數據的正確、有效。
(3)記錄。對測量的條件、測量得到的量值和觀察得到的技術狀態用規范化的格式和要求予以記載或描述,作為客觀的質量證據保存下來。質量檢驗記錄是證實產品質量的證據,因此數據要客觀、真實,字跡要清晰、整齊,不能隨意涂改,需要更改的要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質量檢驗記錄不僅要記錄檢驗數據,還要記錄檢驗日期、班次,由檢驗人員簽名,便于質量追溯,明確質量責任。
(4)比較和判定。由專職人員將檢驗的結果與規定要求進行對照比較,確定每一項質量特性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從而判定被檢驗的產品是否合格。
(5)確認和處置。檢驗有關人員對檢驗的記錄和判定的結果進行簽字確認。對產品(單件或批)是否可以"接收"、"放行"做出處置。
①對合格品準予放行,并及時轉入下一作業過程(工序)或準予入庫、交付(銷售、使用)。對不合格品,按其程度分別情況做出返修、返工、讓步接收或報廢處置。
②對批量產品,根據產品批質量情況和檢驗判定結果分別做出接收、拒收、復檢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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